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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党群系统创高等级荣誉“五年滚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06 字号:[ ]

  2016年为我局十三五开局之年,为了提升党建工作融入中心的能力,彰显我局品牌形象,根据建二党办2012(17)号文件《中建二局党群系统争创国家级荣誉称号奖励办法》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局党群系统创高优工作的计划及过程管控,扎实推进我局党建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局党委决定实施党群系统创高等级荣誉“五年滚动计划”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创高优目标
  我局党、纪、工、团系统争创的国家级荣誉称号,主要包括党中央、党中央职能部门(中组部、中宣部、国资委)等部委、中央纪委监察部、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国家级党群组织颁发的综合类奖项和荣誉及成果课题。
  1.集体类: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纪检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小家)、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全国优秀政研会等。
  2.个人类: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纪检系统先进个人、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优秀团干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十大杰出青年、全国青年岗位能手、全国优秀政研工作者等。
  3.成果及课题:受到表彰的国家级党群工作成果及有关课题。
  二、创高优周期
  五年(2016年—2020年)。
  三、实施五年滚动创优
  1.准备阶段(2016年7月1日—7月15日)
  梳理本单位党群系统近5年内所获得的省部级以上的党群系统荣誉,确定各体系具备创国家级高等级荣誉的单位或个人。
  2.策划阶段(2016年7月15日—8月15日)
  根据建二党办2012(17)号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党群系统创建省部级以上荣誉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激励全员的创高优意识。
  制定本单位党群各体系创高优目标,编制《党群系统创高优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党群系统创高优《五年滚动计划表》。
  3.实施阶段(2016年8月15日—2020年1月1日)
  根据本单位《党群系统创高优工作实施方案》,按步骤实施五年滚动创优计划。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党群系统创高等级荣誉工作不仅是推进企业品牌宣传的重要载体,更是彰显党群系统价值的重要途径,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并站在企业发展战略的高度,将此项工作列为“十三五”规划目标。
  2.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成立党群系统创高等级荣誉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各体系各版块滚动创高优工作负责人,梳理并制定本单位切合实际的滚动创优目标。同时要广泛宣传并提高全员的创高优意识,寻找多种创优渠道,开展与创高优工作相关的“点对点、定制式”创优活动,确保创高优工作取得突破。
  3.上下沟通。局党委将根据各单位党群系统创高优五年滚动计划,制定全局的创优计划。请各单位党委于7月20日之前将本单位党群系统创省部级以上荣誉统计表(附件1)、党群系统创高优五年滚动计划表(附件2)及实施方案上报至局党委工作部。为了确保滚动创优计划落到实处,局党委实施党群系统五年滚动创优年报制度,每年11月30日之前上报本单位滚动计划的完成情况。局党委将对各单位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局党委将根据建二党办2012(17)号文件《中建二局党群系统争创国家级荣誉称号奖励办法》对各单位的创高优成果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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