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中建集团党组副书记、总经理郑学选一行调研中建二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中建集团办公室、财务部、信息化管理部、市场与项目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中建电商代表,中建股份副总裁,中建二局党委书记、董事长黄克斯,中建二局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石雨,中建二局总经理助理李林鹏,中建二局总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本次调研。 
会上,中建二局三公司及金茂天津河东一热电项目分别作为局属二级单位、三级次机构代表,就农民工工资管理进行专题汇报。 
石雨从我局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条例》贯彻落实和一季度生产经营等三方面作了工作汇报。汇报中提到,针对《条例》的贯彻落实,中建二局通过五大举措做好劳务管理工作:一是完善劳务管理体系;二是抓好劳务资源管控;三是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四是抓好劳务实名制管理;五是做好疫情期间劳务管理。在推进落实两项制度上,二局从两方面着力:一是完善顶层设计,严格执行落实;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培训宣贯。同时,二局将从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宣贯引导、推进劳务实名制管理等九大方面,持续推进落实《条例》相关工作。 与会人员围绕劳务管理体系建设、劳务实名制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工作的举措等方面展开交流讨论。 
在交流环节中,黄克斯指出,要从三方面来认识《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一是要站在全行业、全系统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条例》不仅是针对农民工工资这一单一事项的新规定、新举措,也是对整个建筑行业的全方位变革。二是要站在稳发展、促转型的角度,充分认识到《条例》对企业管理标准提出了新要求,要全面提升EPC工程总承包管理水平,强化劳务队伍建设,不断完善业主选择和分包管理模式。三是要站在明职责、强使命的角度,充分认识到《条例》是对企业自身社会责任的精细化规定,要在准确把握项目全生命周期特性的基础上,持续加强劳务实名制管理,妥善管理农民工月度工资、绩效工资等各类收入。 
郑学选在讲话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条例》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清偿责任、细化重点领域治理措施、强化监管手段等方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了规定。 郑学选强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一个具体体现。全集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主动作为,以更强的责任感和更高的使命感,保障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要全面学习了解《条例》立法背景、立法目的和立法原则,准确把握《条例》总体框架、主要内容、相关要求,深度检视集团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进一步改进管理体制和机制,长期短期相结合,治标治本相结合,加强统筹调度,周密安排部署,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为不折不扣实施《条例》打下坚实基础。 郑学选要求,要用好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实现从线下管理向线上管理,从靠人管理向靠系统管理转变,让信息化管理水平在贯彻落实《条例》相关工作的实战中得以提升。要充分发挥各级总部部门的引领保障作用,商务合约、财务资金、劳务管理、法律事务等业务口要协同配合,做好相关制度的梳理、修订工作。要用好监督问责手段,将问责问效作为保证履职尽责的重要手段,保障《条例》在集团有效执行。(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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