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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地下空间将实行有偿有期限开发利用
发布日期:2014-02-18 字号:[ ]

  近日,《西安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今后西安市地下空间将实行有偿有期限的竖向分层、横向联通、地面与地下协调配合的立体综合开发利用。

  《管理办法》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采取合资、合作、股份制、独资等形式,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充分协调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人民防空规划、消防规划、地下管线规划等其他专业规划。地下空间用地实行出让和划拨两种方式。地下空间使用权,按照市场评估地价确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起始价,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缴纳土地出让金后获得使用权,并明确使用期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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