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RSS | 办公平台 | 中建e-HR | 网络学院 | 中建网群
首页 关于我们 新闻中心 业务领域 党的建设 信息公开 职业发展 服务专区 资源配置
新闻中心
公司快讯
集团新闻
国资动态
媒体聚焦
行业动态
专题专栏
通知公告
企业刊物
图片新闻
网上公告
公司快讯
首页>> 新闻中心>>行业动态
山东:3月起实行工程质量终身制 出问题退休调动也追责
发布日期:2014-03-26 字号:[ ]

  近日,山东省住建厅和省建管局联合出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实施办法》,要求新改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3月起实施质量责任终身制。参与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的相关责任人,都要亲笔签下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存档。工程在使用年限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责任人即便已经调走、退休,也将被追责。
  按照这一办法的要求,建立质量责任信息档案制,《质量责任信息档案》长达32页,将参与建设的各责任主体单位的相关责任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一一记录在案,全部填写完整需要80个责任人的身份证号。不算“其他责任人”,也需要58个。
  在规定使用年限内,除不可抗力和业主使用原因外,工程出现质量事故或局部坍塌、偷工减料导致工程结构损害等问题,都将追究质量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大众日报)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上一篇:山东省今年有望完成住宅产业化技术标准
下一篇:住建部:全国已有99.1%城市建有污水处理厂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帮助中心 | 纪检监督举报拖欠企业账款线索信访联系人
© Copyright 2017-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 电话:86-10-51579655传真:86-10-51816700 邮箱:zjejbgs@cscec.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E座 版权所有: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京ICP备12020238号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