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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未按规定处置建筑垃圾最高将罚款10万元
发布日期:2014-04-10 字号:[ ]

  为贯彻落实《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规定》和《2014年海口市容貌综合整治工作总方案的通知》,海口市近日召开了在建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及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大会,明确提出将对违规行为实行多项处罚措施,最高将罚款10万元。

  按照《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最高罚5万元,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最低处罚2万元,运输中污染道路最高处罚5千。(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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