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RSS | 办公平台 | 中建e-HR | 网络学院 | 中建网群
首页 关于我们 新闻中心 业务领域 党的建设 信息公开 职业发展 服务专区 资源配置
新闻中心
公司快讯
集团新闻
国资动态
媒体聚焦
行业动态
专题专栏
通知公告
企业刊物
图片新闻
网上公告
公司快讯
首页>> 新闻中心>>行业动态
住建部:出台办法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
发布日期:2014-04-17 字号:[ ]

  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工作,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住建部近日出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验收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办法》指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分为单位工程验收、项目工程验收、竣工验收3个阶段。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且通过相关专项验收后,方可组织项目工程验收;项目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组织不载客试运行,试运行3个月、通过全部专项验收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可履行相关试运营手续。  

    《办法》提出,施工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履行质保义务。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和相关文件,报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建部网站)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上一篇:内蒙古推进工地视频监管全覆盖
下一篇:国土部:一季度住宅地价同比增长9.52%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帮助中心 | 纪检监督举报拖欠企业账款线索信访联系人
© Copyright 2017-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 电话:86-10-51579655传真:86-10-51816700 邮箱:zjejbgs@cscec.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E座 版权所有: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京ICP备12020238号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