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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党建创客空间创建示范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2 字号:[ ]

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


  根据我局“十三五”期间“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发展任务和局党建工作“打造最具价值创造力企业党组织”的目标定位,局党委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党建创客空间创建活动,并于6月3日在廊坊中建机械有限公司成功设立了首个创建示范点。为进一步推进该项工作,局党委将在局属各单位设立一批创建示范点,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定位
  “创客”是指出于兴趣和爱好,努力把各种创意转变为现实的人。局“党建创客”是指有意愿、有活力、有热情、有能力,以创新、创优、创效为目的,热衷于党建创新的党员和党群工作者。局“党建创客空间”是基于党建创新,为发挥“党建创客”创新、创优、创效作用而搭建的工作平台,同时也是对党建创新的一种荣誉肯定。局“党建创客空间创建示范点”是对党建创客空间的尝试和探索。
  局党建创客空间创建活动是局党委对十佳特色项目党支部、十佳党日主题活动的浓缩、深化与创新,也是落实党建责任、推进特色党建品牌化、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服务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重要载体。
  局党建创客空间创建示范点以党支部为基本创建单位,可以延伸到党小组。
  二、活动主题
  树党员旗帜、做超越先锋,打造最具价值创造力的企业党组织。
  三、活动方式
  1.由局属各单位自行申报1家,局党委工作部审核把关,局范围内设立一批“中建二局党建创客空间创建示范点”,并在“七一”期间举行授牌仪式。
  2.在开展创建示范点的基础上,局党委年内从中评选出10个“十佳党建创客空间”,其中项目党支部比例不少于70%。
  3.对于在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党员或党务工作者,适时授予“党建创客”荣誉称号;对于能够全面推广、持续创新、成效显著的特色党建活动,适时授予“党建创新品牌”荣誉称号。
  四、活动原则
  1.问题导向。立足实际工作,认真分析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在创建活动中找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2.目标引领。确立创新、创优、创效具体目标。活动目标必须与项目(或企业发展)目标保持高度一致。
  3.原始创新与再创新。倡导原始创新,申报创意主题不得与特色党建“双十佳”重复;同时鼓励再创新,即对原有创意主题进行全面推广并取得创优、创效(如获得全国高等级荣誉等)重大突破时,可以再次申报。
  4.兴趣、热爱、改变。用共同的创新兴趣凝聚团队,强化“三心”。
  5.让创新、创优、创效成为企业发展的基因。通过党建创新推进项目履约和企业发展。
  局属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活动原则进行追加删减。
  五、创建条件
  (一)创建前提
  能够积极开展特色项目党支部等党建创新活动,始终保持党组织的攻坚战斗力。
  (二)创建目标
  1.创新。以党建创新推动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等。
  2.创优。建立创先争优滚动计划,实现管理创优、成果创优、评价创优等。
  3.创效。结合重点、难点、热点确立创效目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人才效益等。
  六、其它要求
  1.局属各单位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确立创建活动原则和目标。
  2.申报材料必须明确创建单位、创建目标(创新、创优、创效)、活动原则、创建措施(组织机构、党建活动、特色活动)。
  2.材料标题为“中建二局党建创客空间创建示范点xxx公司XXX党支部申报材料”,A4纸幅面,单倍行距,标题为小二号华文中宋加粗,正文为三号仿宋GB2312。
  3.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6月23日前发局党委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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