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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强调土地制度改革底线
发布日期:2014-08-07 字号:[ ]

  “坚持胆子要大、步子要稳,既要留出改革空间,也不要抢跑,犯不可颠覆性错误。”

  土地制度改革要坚持守住底线、试点先行的原则,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能变、耕地红线不能破、粮食产量不能降、群众利益不能损,把握正确方向,统筹协调推进。7月31日召开的国土资源部第20次部长办公会作出上述表示。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8月1日发布的消息,上述办公会研究了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特别是征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等有关问题。

  该办公会指出,土地制度改革事关重大,牵一发而动全身。土地制度改革必须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当前发展阶段,坚持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围绕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目标,在符合我国基本土地制度和特色的前提下,稳妥审慎予以推进。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农民进城落户不得强制退“三权”,即要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新京报》8月2日发表的题为《杜绝强制“以地换户口”,要靠土地改革》的社论称,显然,国务院规定的出发点,是为了保障农民权益,防止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出现过去的“土地换社保、土地换户籍”等不合理现象。应当说,这是人口城镇化非常重要的一个制度安排。

  “作为市场经济最为重要的要素之一,我们在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同时,客观上也要做出相应的安排,使农民能够带着财产进城,使土地能够配置到最优化使用的地方。因此,核心问题是:为什么有可能出现强制性让农民让出土地"三权"的事情?客观上看,根源在于农民土地的财产权保障缺乏制度安排,农民的土地权益在很大程度上是模糊的,农民缺乏明确的制度预期。”该社论称。

  上述国土资源部办公会强调,要紧紧扣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以夯实权能为基础,以严格用途管制为前提,以共享增值收益为关键,以统一城乡市场为方向,审慎稳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系统梳理三项改革的主要问题、障碍及改革思路,明确改革的原则、重点、目标和落实措施,坚持胆子要大、步子要稳,既要留出改革空间,也不要抢跑,犯不可颠覆性错误。(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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