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在全国开展为期两年的工程质量治理行动。通过治理行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使全国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住建部要求,建筑工程的五方责任主体: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要求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同时,建设单位要建立五方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竣工验收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对检查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责不到位的,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并及时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公布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
治理行动还包括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加快建设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等。其中,要求2015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完成省级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实现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还要求进一步发挥监理作用。鼓励有实力的监理单位开展跨地域、跨行业经营,开展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形成一批全国范围内有技术实力、有品牌影响的骨干企业。对非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理收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可依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协商确定。吸引国际工程咨询企业进入我国工程监理市场,与我国监理单位开展合资合作,带动我国监理队伍整体水平提升。
住建部还要求,大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住建部拟制定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纲要,明确发展目标:到2015年底,除西部少数省区外,全国各省(区、市)具备相应规模的构件部品生产能力;新建政府投资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应率先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全国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住宅新开工面积占住宅新开工总面积比例逐年增加,每年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根据安排,今年9月为动员部署阶段。9月4日,住建部召开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抓好工程质量工作的重要批示,部署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2014年10月-2016年6月为组织实施阶段。重点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承发包情况、质量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4个月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主管部门每半年对本地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和治理行动督导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每半年组织一次督查。2016年7月-8月为总结分析阶段,各级主管部门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建筑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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