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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取消22项职业资格
发布日期:2015-05-08 字号:[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切实加强职业资格设置和管理,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相关职业资格决定的通知》。

     《通知》明确国务院决定取消的建筑保温工程项目经理等22项职业资格,均为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直属单位、部管社团自行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国务院决定取消的22项职业资格分别是:建筑保温工程项目经理、地面供暖工程项目经理、建筑防水工程项目经理、古建园林工程项目经理、装饰(住宅)监理(师)、装饰项目经理、装饰材料管理师、装饰资料管理师、装饰施工管理师、装饰质量管理师、建筑装饰设计师(含室内陈设、家具与厨卫、幕墙设计)、建筑表现制作师、民族(古)建筑维护师、民族(古)建筑修缮师、中国古建营造师、民族建筑设计师、室内设计师、景观设计师、建设行业专业技术管理职业资格、建筑业企业法务总监(法务经理)、法务助理、房地产置业法律顾问(咨询师)、全国电气智能应用水平考试。

     《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立即停止开展与这些职业资格相关的评价、认定、发证等工作,也不得以这些职业资格的名义开展培训活动,或以其他方式变相开展与这些职业资格相关的活动。(建筑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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