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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新增建设用地将向中小城市倾斜
发布日期:2016-04-29 字号:[ ]

  国土资源部2016年4月26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城镇化建设土地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表示,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坚持以人定地、地随人走原则,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保障农村转移进城落户人员的用地需求。
  考虑房地产去库存和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通知允许尚未开工房地产项目用地按照有关规定改变用途,用于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鼓励以各类住房配建、现有非住宅用地改变用途等方式,支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通知规定,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可以先行先试,根据有关法律授权,探索退出宅基地统筹利用方式,稳步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转让,支持引导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使用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
  通知表示,要建立健全规划统筹、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利益共享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机制,鼓励土地权利人、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资本,采取灵活的处置方式,促进城中村、棚户区、老工业区改造,推动城市更新、产业升级和功能提升。(国土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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