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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PPP项目发起一年内完成政府采购
发布日期:2016-12-07 字号:[ ]

  为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尽快落地实施,江西省财政厅近日发文要求,凡是进入PPP综合信息平台的项目,必须在项目发起1年内完成政府采购阶段,逾期未完成的将调出PPP综合信息平台,同时省财政专项奖补资金不予支持。
  江西要求,第一批全国示范项目应于2016年底前完成采购;第二批全国示范项目应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采购,逾期未完成采购的将调出示范项目名单;第三批全国示范项目原则上应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采购。
  江西要求引导相关企业或私募基金发起设立专项用于PPP项目的基金,吸引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及其他社会资本参与,通过市场化运作支持PPP项目建设。(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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