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西安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以来,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多措并举,迅速行动,全面扎实落实《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西安市城市管理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工作。
市城市管理局治污减霾办公室通过电子办公平台,第一时间向全系统发布应急指令,随后下发《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协调大唐西市、长安国际、开元商城、汉城湖、钟楼盘道仿古楼等单位,在户外大型电子广告屏上发布了响应信息及相关响应措施。
按照相关要求,城市管理系统停止了除24处地铁盾构项目以外的308处出土工地的建筑垃圾外运审批,督导全市55处拆迁工地停止拆除作业、27处建筑垃圾消纳场停止消纳作业(地铁盾构泥可正常消纳),并对现场裸露地面和建筑垃圾进行覆盖。
市城市管理局渣土治理小组坚持每日巡查,各区县城市管理局、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每日进行逐一排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在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城市管理系统在日常3次机械化吸附式清扫、平面高压冲水和立体喷雾的基础上,增加1次道路保洁频次。市城市管理局餐饮业治理小组每日对全市经营性餐饮单位、烧烤摊点、重点路段进行巡查。
各区县城市管理局、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每日抽查,其中每日抽查机关事业等集体食堂、经营性餐饮单位不少于15家;抽查烧烤夜市不少于15处,每日巡查三级(含)以下道路和重点区域不少于30条(处),严厉查处不使用清洁能源、未安装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等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理焚烧冒黑烟问题。(住建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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