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付尊林(三公司)
应该说,此前人生的大部分时间,我都不大认识这个字——霾。在我熟读的古诗里“水乡霾白屋,枫岸叠青笒”,蒙蒙的一股烟气,笼罩着粉墙黛瓦,远处苍翠的山恋上点缀着点点红叶。按说,我不但认识这个字,且还能运用在句子中。只不过大多数时候,我会把霾和雾相混淆,认为它也是霜、雪、霞、霓的近亲。
少年时,因为喜欢在清晨的大雾里骑行,便总是起个大早,自行车绑上一只手电,一路上起劲地掀动车铃。操场到了,和小伙伴们一起踢球好像在捉迷藏,很是欢乐。再后来,走的地方多了,看过黄山的云雾、三峡的江雾、蓬莱的仙雾,身为中国人,突然发现我那以“雾”为美的情节,完全来自于“崇古”,古代的中国是一个无雾不诗、无雾不仙的国度。
雾代表着神秘、迷离、缥缈、空寂。遇到丑的东西能遮隐起来,遇到美的东西则衬托得更美。美的极致,莫过于孤独的钓翁,独坐在白雾茫茫的江边,所谓“雾失楼台,月迷津渡”。“腾云驾雾”,又是一种本领的极致,是修炼成仙的象征。
而西方呢?大多不具备关于雾的人文审美。读书时,知道了英国有座雾都,藏着福尔摩斯、雾都孤儿;法国有个雾月,拿破仑在雾月里发动政变独揽大权。其中最著名的还是伦敦的雾,中国作家老舍客居伦敦时,称其“乌黑的,昏黄的,绛紫的以致辛辣的,呛人的”大雾。当今报刊大谈特写“雾霾天”,无疑更接近伦敦的雾。看来雾与霾混为一谈,东西方皆然。
微信响了,有人在朋友圈张贴自拍照,人朦胧,树朦胧,整张图片昏黄不清,反显得此女甚白、甚美。上方注明文字,这调子非美图秀秀之功,实乃雾霾之本色。从哪里还能看出往昔对雾的审美,雾被霾所牵累,只剩下无可奈何的审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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