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单位治理结构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日前,又有四家局属单位先后实施董事会制度,分别为四公司、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及东北分公司。截至目前,包括三公司、局上海分公司在内,共有六家局属单位推行董事会制度,实行董事长、党委书记一肩挑。
我局是中建股份公司三级单位治理结构改革试点推进单位,通过在局属单位推行董事会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理清决策层、执行层的权责及管理关系。改革后的局属单位决策机构明确为董事会、党委常委会(党委会)、领导班子会、总经理办公会,对每个决策机构的构成、决策范围及决策程序进行了规范性要求,严格落实集体决策、规范决策、效率决策。(强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