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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十年形成产业工人队伍
发布日期:2015-07-07 字号:[ ]

  至2025年,形成以中级技工为主体,高级技工为骨干,技师、高级技师为龙头,年龄结构合理,职业化程度较高的产业工人队伍——这是陕西省日前提出的建筑工人职业培训的十年目标。
  根据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台的《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15年年底,陕西将基本建立起全省建筑工人职业培训体系,全面展开培训工作;2016年年底,陕西一级资质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实现自有工人全员培训并持证上岗;2020年年底,实现全行业建筑工人全员培训并持证上岗;至2025年,形成以中级技工为主体,高级技工为骨干,技师、高级技师为龙头,年龄结构合理,职业化程度较高的产业工人队伍。
  《意见》要求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培养高素质建筑业技能人才和新型产业工人,为做大做强陕西建筑业奠定基础。鼓励和支持施工企业建立培训考核机构,自主开展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按照先期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组织公布一批建筑工人职业培训机构名录,开展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同时,把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纳入文明工地考核,鼓励施工企业通过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建立集中培训实训基地、购买社会培训服务等多种形式,对建筑工人进行职业培训;鼓励行业专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技师学院、技工学校构建与企业培训基地互为补充的网络体系;鼓励建筑类职业院校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新型现代学徒制试点。
  陕西省要求,各市县主管部门要将持证上岗制度与企业资质管理、招标投标、质量和安全监督、施工现场检查、企业信誉等级、工程评优等结合起来,鼓励督促施工企业探索工人技能分级管理机制与办法,建立考核等级与基本工资挂钩制度、高技能人才技能职务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
  施工企业要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对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整改的企业责令整改,并录入企业诚信档案。市县主管部门、施工企业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府财政经费补贴。
  要加快施工企业实名制管理,配备专人登记建筑工人基本信息、培训技能、工资结算等情况。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建立职业培训考核信息管理系统,对培训合格取得证书的建筑工人信息全部上网查询,并积极宣传推广建筑工人职业培训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依法处理不承担培训主体责任、持证上岗情况未达到要求的企业,会同市县主管部门每两年对培训机构进行评估,对社会评价差或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名录,实行动态管理。(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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