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RSS | 办公平台 | 中建e-HR | 网络学院 | 中建网群
首页 关于我们 新闻中心 业务领域 党的建设 信息公开 职业发展 服务专区 资源配置
新闻中心
公司快讯
集团新闻
国资动态
媒体聚焦
行业动态
专题专栏
通知公告
企业刊物
图片新闻
网上公告
公司快讯
首页>> 新闻中心>>行业动态
建筑垃圾处置费将纳入工程造价
发布日期:2016-12-07 字号:[ ]

  11月29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北京市工作动员会召开后,北京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及时传达、积极行动、全面配合推动问题整改,并以环保督察为契机,不断完善改革措施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各项环保措施落实。针对北京市民反映较多的建筑垃圾遗撒问题,相关部门将出台规定,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费在工程造价中单独列项计价,以确保规范运输。
  每年的采暖季,是空气重污染易发季节。在北京市清洁能源替代过程中,市城市管理委将全力推进陕京四线建设,协调在唐山曹妃甸扩建液化天然气接收码头,增建4座液化天然气储罐,以满足北京市冬季天然气应急和储备需求。同时,加大“送气下乡”燃气供应,进一步提升居民管道天然气气化率,在今年完成96座供暖锅炉房的275台、4072蒸吨锅炉煤改气改造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北京市郊区中小型燃煤锅炉改造,清洁能源供热面积比例达到90%以上。
  北京市农口部门在总结农村地区4年来“换煤”、“换炉具”、“煤改气”、“煤改电”等实践经验基础上,继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农民抵制使用劣质煤的自觉性,在今年已经完成463个村、18.9万户任务的基础上力争超额完成任务。2017年,包括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大兴、通州、房山在内的7区平原村,都将实现“无煤化”。围绕农作物秸秆禁烧问题,将通过推广顺义区农业废弃物综合处理模式和怀柔区山区秸秆处理模式,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1%以上,确保全市不出现农作物秸秆焚烧火点。
  针对近日群众反映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存在超速行车、闯红灯、尾气排放不合格、道路遗撒等问题。市城管执法局于12月1日下午即会同市城市管理委,组织市住建委、市交通委、市环保局及市交管局,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会议决定在现有的全市建筑垃圾“百日整治”行动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建筑垃圾运输消纳违法违规综合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建筑垃圾、土方在产生——运输——消纳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当日夜间,针对机场二高速沿线存在的泄漏遗撒问题,朝阳城管执法局立刻联合环保、公安、交通等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在问题点位设卡检查渣土车运输行为,当晚查处违规渣土车6辆,均立即予以暂扣,并高限处罚。
  目前,全市建筑垃圾填埋场所有38处,剩余容量1.7亿吨,全市有429家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取得了经营许可资质,符合地方标准的建筑垃圾运输车9000余辆。今年以来,由市城管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委等6家职能部门联合组成督导组,通过开展“每周行动日”专项行动,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共联合布控检查2271次处。自12月1日起,联合督导组还连续对相关重点点位和线路进行检查,包括西城区、朝阳区、东城区的3个工地,机场二高速、东五环2个路段等重点点位及线路。在督导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工地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况,路面上也未发现违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整体情况良好。
  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委等部门将理顺机制,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费在工程造价中单独列项计价。建设方必须支付足额的费用,保障施工方选择正规的运输企业、处置场所或资源化处置场所处置建筑垃圾;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费使用情况纳入竣工验收和预决算审查范围,确保专款专用。(北京日报)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上一篇: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新版发布
下一篇:PPP模式在医疗卫生领域应用初探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帮助中心 | 纪检监督举报拖欠企业账款线索信访联系人
© Copyright 2017-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 电话:86-10-51579655传真:86-10-51816700 邮箱:zjejbgs@cscec.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E座 版权所有: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京ICP备12020238号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