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国资委中央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意见、加强中央企业纪律建设、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党中央、国资委党委和中建集团党组有关精神和要求。推动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将党内监督同企业内控体系有机结合,注重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审计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指导各单位建立领导人员廉洁情况“活页夹”,完善更新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廉政档案。 (二)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贯彻落实《国资委党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中建集团党组工作要求,重视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继续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多功夫,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开展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和超标准公务接待专项治理,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解决改革发展和党建难点和问题。局内部公务接待全面禁酒。 (三)深化巡视巡察工作。贯彻落实中建集团党组巡视工作5年规划(2018-2022年),明确今后3年巡察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研究制定局《内部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0)》。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加大巡察监督力度,深化巡视巡察成果综合应用,强化整改问责。继续深化中央专项巡视整改,针对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建立健全巡察队伍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巡察督导,建立巡视巡察联动机制,构建上下联动的监督网,不断提高巡察覆盖面和巡察质量。 (四)标本兼治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大腐败案件查处力度,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仍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应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腐败与经济腐败交织的案件。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融投资行为,严肃查处以保“订单”为借口的各种行贿行为。加大惩治“苍蝇”式腐败问题,关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惩治坑害企业的不法分子。有效运用“七项权力”负面清单,加强对“小、远、散”项目的监督,把“三重一大”决策、“一带一路”沿线项目、PPP项目作为综合监察立项的重点。用好“陈超英廉洁文化示范点”和“大姐书记陈超英在线”教育载体,推动中建廉洁文化核心理念入脑入心,不断加强党纪教育、宗旨教育、廉洁教育,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